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乡大河立新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乡大河立新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乡大河立新段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仁和区总发乡
4、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长7.38km,起于总发乡版秦村,止于仁和区总发乡先锋村加油站。综合治理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2.104km,新建堤防起于总发乡农产品批发市场处,止于仁和区总发乡先锋村加油站处,其中左岸堤防1.015km,右岸1.089km,河道清淤疏浚7.38k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仁和区总发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82717800
邮箱:1334213368@qq.com
邮编:61720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邮编:61002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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