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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

2021-07-1464次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3、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炳二A23-A52/2020-01地块(原“炳二A23-R22/2018-01地块”)
4、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共约10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保障用房6000平方米,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约4000平方米,包括相关设备购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攀枝花炳三区机场路333号佳兴路
联系人:谢霜
联系电话:0812-2229915
邮箱:706516863@qq.com
邮编:617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邮编:61002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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